常宁市法援与蓬塘司法所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践
近日,常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蓬塘乡一符合援助条件的村民申请,反映其在纠纷中受到人身伤害。在了解到该案件属于邻里纠纷后,市法援中心认为该案件可以采取非诉讼程序来达到申请人的相关诉求,从而达到快速化解、节约资源的效果。
2月28日,常宁市法援中心联合蓬塘司法所、村两委干部到达事发现场进行调处。经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几年来一直积存旧怨,2022年11月份当事人彭某对相邻围墙进行私自修建,妨害到刘某家的污水排放,由此造成矛盾升级,引发肢体冲突,致刘某受轻微伤。工作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充分听取村组意见后,结合《民法典》中“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既讲“法理”,又讲“情理”,使双方当事人反思自身,达成由彭某赔偿刘某3912元各项费用以及留出排水沟渠的一致意见,双方互谅互让,最终签订书面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代表着常宁市在探索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的保障机制走向成熟,采用“援调结合”工作模式,发挥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力量。今后,常宁市法援中心将积极联合基层司法所,为更多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法律支持。
撰稿人:张耀文、刘志刚、贺思奇